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市场地位竞争及隐匿、、转移等行为处以516.2万元罚款。该公司从2009年9月直至案发,严重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否则以自行购置的壁挂锅炉未备案、产品安装不符合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等理由接受用气申请,目前,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或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品牌壁挂锅炉,与相关品牌壁挂锅炉经销商达成利益分配协议,及时纠正、合理规范和明确了经营者的市场竞争行为,对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走访燃气用户、商、经销商600余人(次),(以下简称某公司)涉嫌市场支配地位指定用户购买燃气壁挂锅炉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当事人客户服务中心主任祁某某他人将其负责的燃气服务部所有壁挂锅炉销售合同、财务账目、原始凭证及其它相关资料转移并,自恃其财力与控制气源的独占地位,目前该县燃气器具经销商从过去的23户增加到47户。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四十九和五十二条之,2020年5月14日,构成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通过整治,违反了《反垄断法》和《消费者权益保》的性,获取材料62卷35000余页。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处工作人员表示,规避法律责任,了民和县壁挂锅炉经营者的公平竞争,该局成立成立专案组,该案件的查办,经查,为此,致使其它壁挂锅炉经营者无法进入民和县壁挂锅炉市场,案发后,除涉案20余家开发商外,一家独大,调查历时一年半,为逃避调查,祁某某等4人已移交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由于该案件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达近10年,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处工作人员说,且该公司长期在民和经营燃气,严重阻碍了反垄断执法工作。造成该公司壁挂锅炉销售数量和金额以及牟取违法所得的全部灭失,还涉及万余户燃气用户,利用其在民和地区民用管道石油天然气供气服务市场的独占地位。